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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部展厅管理规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2-19 19:21:07 部门:商务部

公司新展厅现已顺利落成并投入使用,现就相关管理规定作出如下通知:

一、机房重地,非请勿入

展厅机房是存放与维护设备的重要区域,未经申请批准,请勿私自进入机房与操作机房内的任何设备。

二、展厅使用申请流程

如有展厅使用需求,请提前向商务部提交申请,明确使用时间、目的及所需协助。商务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安排,确保设备的正确启用与技术支持。

联系人:王可17352621735(商务部),刘文俊18213767889(行政部),孙思远17727849183商务部)

其他注意事项

请勿展厅多媒体内容、设备进行拍摄与传播,以泄露公司敏感信息。发现展厅区域有异常情况或无关人员进入,及时向商务部或安保部门报告。

请各位同事相互转告,共同确保展厅的安全、有序运行,为公司创造更加良好的展示环境与条件。对此可能带来的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,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。

特此通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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